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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法用法,生活不吃亏

收集常用法规,供镇雄老乡使用

镇雄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

第七章 附 则

第三十三条 自用小客车合乘,也称为拼车、顺风车,不适用本规定。


第三十四条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。行 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,退出网约车经营。


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镇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。


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2021年12月12起施行。《镇雄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(暂行)(镇交规〔2018〕1号)同时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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